經省委、省政府批準,9月18日—19日,廣東省第一、二、三、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進駐珠海、佛山、惠州、茂名、清遠市,并召開動員會議。至此,第二輪第五批5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全部實現督察進駐。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一項重大體制創新和重大改革舉措。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明確以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引領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工作會議部署以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為牽引,全面推進廣東生態文明建設,奮力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廣東樣板,強調要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利劍作用,確保形成威懾、督出實效。在進駐動員會上,各督察組組長強調,此次督察將重點關注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按照省委“1310”具體部署,在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百千萬工程”、制造業當家、海洋強省建設、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等重大戰略過程中,一體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同時,重點關注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展情況、大氣污染防治中的突出問題以及違法違規侵占自然保護地、突破生態保護紅線開發建設等問題。還將關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情況,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解決情況,以及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等。各市在動員會上表示,將按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以此次督察為重要契機,更大力度謀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開創高質量發展新局面。根據工作安排,第二輪第五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時間為12天。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珠海、佛山、惠州、茂名、清遠市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信訪舉報,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時—20時。督察組全體成員將嚴格執行紀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會監督,在后續工作中,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穿始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簡化程序、優化流程,堅決防止采取“一刀切”“一關了之”“以停代改”等,提高督察工作的精準性、針對性,確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務。